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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在北宋当妖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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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95章 狐假虎威,谁是老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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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95章 狐假虎威,谁是老虎?

崩塌,没错!

士大夫和皇帝的爭斗,毫无疑问是皇权和相权的斗爭。

大家过了百来年的好日子,一切的规则运转,都是按照这套程序进行的。

大家不是不知道里边有许多不合理,不讲道理的地方。

可是大家都愿意为维护它们而不遗余力。

因为这套规则制定出来,就是保护士大夫的特权。

可是这份特权,牺牲了公平!

王哲看著林安抚愤怒的样子,突然就释然了。

“还有,就算罪证確凿,为何不送到汴梁受审,至少,也要经过我这个安抚使——”

这是林知远愤怒的另外一个原因。

如果苏燁犯罪,无法包庇。那么將罪名本身包庇起来,当做一切无事发生,也好过让一群百姓看笑话。

出个公告,说苏燁贪赃枉法,那不就行了?

说他杀人祭祀,可是坏了整个体系的名声。

林知远对著自己劈头盖脸的骂,王哲只是想笑。

他明白其实林大人最想骂的人,其实是那位不能提的贵人。

那位是这场事件的设计者,执行者,也是最后定夺的人,可是借他林知远一百个胆子,他也不敢真对吴曄发难。

所以,王哲一开始就知道,他就是那个背锅的,也是那个受训的。

可是当从吴曄那里走出来的时候,他已经做好准备。

所以,既然已经这样了。

也无需他顾虑任何人。

“林公息怒。非下官胆大妄为,实乃情势紧急,不得不从权。”

“从权?”

林志远冷笑,逼近一步,目光如刀:“你所谓的从权,就是將苏燁的丑事公之於眾,让泉州百姓指著官府的鼻子骂,让朝廷顏面扫地,让天下士人侧目?

王哲,你也是读书人,进士出身,当知家丑不可外扬!苏燁即便该死,也该死得体面些,死得不至於牵连整个福建官场!你倒好,推波助澜,唯恐天下不乱!”

“林公此言差矣。”

“下官以为,苏燁之罪,非一家之丑,乃国法之殤!若为“体面”而遮掩,则冤魂不得昭雪,邪风不得遏制,百姓不得安寧!

通真先生持御赐金牌,如朕亲临,代天巡狩,下令严办,下官岂敢不从?且先生曾言,陛下有旨,此等恶行,务求公开透明,以彰国法,以儆效尤!

下官所为,皆是奉钦差之令,行陛下之意!”

王哲直起身,迎著林志远的怒火,眼神虽仍恭敬,却透出一股罕见的执拗。

在懟林志远的同时,他也將吴曄给搬出来。

钦差,皇帝,吴曄!

这些名词砸在林志远头上,他眼神从愤怒变成带著几分闪烁。

他讥讽:“怎么,有了靠山,就不一样了?”

王哲见他言语刻薄,笑了。

莫说他压根没有投靠吴曄,那位通真先生也未必会收下自己。

就算自己有,他又有什么资格说自己?

他走到如今这一步,步步为营,小心翼翼,不就是因为自己没有靠山吗?

所以——

“所以,林大人想要表达什么?”

“下官只是好奇,林安抚如此在意“体面”,究竟是为了朝廷的体面,还是为了——

福建路诸位同僚,乃至林安抚您自己的体面?”

王哲的声音不高,却在安静的州衙大堂里显得格外清晰,甚至带著几分刺耳的尖锐。

他不再使用敬称“林公”,而是换成了官职“林安抚”,距离感瞬间拉开。

林志远童孔微缩,脸上怒容更盛:“放肆!本官乃一路安抚,代天子抚绥一方,朝廷体面即是本官职责所在!你区区一通判,竟敢妄加揣测,以下犯上!”

“以下犯上?下官不敢。”

王哲微微躬身,礼数周到,言辞却寸步不让:“下官只是就事论事。苏燁所犯,乃“杀人祭祀”之罪,此非寻常贪墨瀆职,此乃践踏人伦、灭绝人性之十恶不赦大罪!

《宋刑统》有载,凡有此行者,不分官民,皆当极刑。朝廷百年禁绝巫蛊,陛下更以“道君”自居,推崇正教。苏燁身为知府,知法犯法,若依林安抚之意,为其遮掩“体面”,以贪墨之名了结,试问——”

他猛地抬头,目光如炬,直视林志远:“置国法於何地?置陛下禁巫之志於何地?置那无辜惨死的妇孺冤魂於何地?

若此事传扬出去,被朝中御史、被敌国知晓,我大宋不仅出了一个禽兽知府,更有一路长官为其遮掩丑行,那时,朝廷失去的,就不仅仅是泉州一地的官箴,而是天下人对大宋法度、对陛下圣德的信任!

林安抚,这其中的轻重,您当真衡量不清吗?”

这番话,有理有据,將“维护体面”上升到抗旨、枉法、欺君的层面,压得林志远一时语塞。

他气得浑身颤抖。

王哲在他心里不过是一个通判,不,哪怕他是泉州知州,又怎么敢如此对待自己?

虽然按照宋朝的官制,安抚使对於知州的约束力,並不是非常强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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